多元金融行业:全面优化渠道收费,显著降低投资者成本-公募代销新规点评250908
这篇研报讲什么?
摘要原文摘录9 月 5 日,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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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摘要
事件描述
9 月 5 日,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等。
事件评论
从内容来看,公募代销新规主要包括 6 方面内容。1)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2)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3)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4)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5)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乱象;6)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全面优化各类渠道费用,预计将显著让利投资者。根据中证报,新规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 1.2%、1.5%,调降至 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 1.2%、1.5%,调降至 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 0.6%、0.8%,调降至 0.3%。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 0.6%/年,调降至 0.4%/年;将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 0.4%/年,调降至 0.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 0.25%,调降至 0.15%/年。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 300 亿元,降幅约为 34%。
监管导向明确,聚焦零售客群和权益类基金发展。新规通过降低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的分成比例,引导销售机构行为,凸显零售客户与权益产品导向。1)针对零售客群,维持尾佣比例不超过 50%的上限,鼓励基金销售机构持续做好零售客户服务;2)针对机构客群,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基金,对于权益基金形成的保有量,继续维持尾佣比例不超过 30%的上限,对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将尾佣比例上限由 30%调降至 15%,鼓励基金销售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此外,新规对直销费用、宣传展示,沉淀资金孳息归属、基金投顾重复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新规明确基金公司直销不得收取渠道费用,销售机构开展投资顾问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强化基金费用的宣传展示,要求各项收费应该在宣传材料、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中充分提示;此外,新规也明确基金销售机构要将沉淀资金孳息按照不低于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归入基金财产或支付给投资者。
总结来看,公募代销新规对公募基金销售各环节费用进行合理调降、优化,不仅显著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还进一步压缩了流量费收入空间,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向赚取“保有”转变,从源头上解决赎旧买新等行业顽疾。此外新规有效完善了公募代销全链条监管,统筹解决沉淀资金孳息归属、基金投顾重复收费等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望推动基金代销机构迈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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