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报旅游零售Ⅱ有原文

商贸零售行业:黄金税收新政落地,分类实施不同方案-黄金珠宝行业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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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研报讲什么?

摘要原文摘录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 2025

研究对象旅游零售Ⅱ
发布机构万联证券
分析师李滢
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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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对象旅游零售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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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摘要

摘要原文以原始报告为准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要点

⚫ 新政对部分黄金交易免收增值税,延续优惠政策。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

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

税。

⚫ 新政首次将黄金区分为投资性用途与非投资性用途,并分类实施不同的

方案。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新政相比于以往政策的主要变化在于:1)

投资性用途:买入方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

品(如金条、金块、金锭、金片等),缴纳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以往

是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此举的目的在于明确投资性黄金的属

性,规范化生产链条,避免投资性黄金被作为生产首饰等的原料进入生产

流通环节抵扣税款。2)非投资性用途: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

(工业用金、黄金饰品等)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向买入方开

具普通发票(以往是增值税即征即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规的好

处在于不占用买入方的资金成本,无需先缴纳再退税,但新规下只能开具

普通发票,相当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 13%降低

至 6%,黄金饰品产业链中下游商家的税务成本上升,或将通过加价的方

式转嫁给终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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