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零售行业:黄金税收新政落地,分类实施不同方案-黄金珠宝行业快评
这篇研报讲什么?
摘要原文摘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 2025
研究对象旅游零售Ⅱ
发布机构万联证券
分析师李滢
发布日期2025-11-04
原始报告提供原始报告入口
机构观点归属万联证券,研报雷达仅作摘要整理与机构观点聚合。以下为研报摘要原文摘录,内容以原始报告为准。
研究对象旅游零售Ⅱ
股票代码不适用
公司共识评级样本不足近 180 天暂无有效评级
一致目标价样本不足近 180 天暂无有效目标价
研报摘要
摘要原文以原始报告为准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要点
⚫ 新政对部分黄金交易免收增值税,延续优惠政策。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
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
税。
⚫ 新政首次将黄金区分为投资性用途与非投资性用途,并分类实施不同的
方案。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新政相比于以往政策的主要变化在于:1)
投资性用途:买入方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
品(如金条、金块、金锭、金片等),缴纳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以往
是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此举的目的在于明确投资性黄金的属
性,规范化生产链条,避免投资性黄金被作为生产首饰等的原料进入生产
流通环节抵扣税款。2)非投资性用途: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
(工业用金、黄金饰品等)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向买入方开
具普通发票(以往是增值税即征即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规的好
处在于不占用买入方的资金成本,无需先缴纳再退税,但新规下只能开具
普通发票,相当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 13%降低
至 6%,黄金饰品产业链中下游商家的税务成本上升,或将通过加价的方
式转嫁给终端消费者。
同公司研报
继续比较不同机构对同一公司的判断。
同行业近期研报
从单家公司继续回到行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