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两办印发生态环保责任规定,地方领导对生态环境负总责
这篇研报讲什么?
摘要原文摘录#核心观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2、《规定》提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明确了五种追责情形。 3、《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激励地方发力环境保障…
机构观点归属中信建投,研报雷达仅作摘要整理与机构观点聚合。以下为研报摘要原文摘录,内容以原始报告为准。
研报摘要
#核心观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2、《规定》提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明确了五种追责情形。 3、《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激励地方发力环境保障,促进环卫市场持续拓展。 4、维持强于大市评级。 #投资建议: 1、宇通重工:受益环卫装备电动化趋势,拥有环卫装备制造、环卫运营投资全产业链的环卫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城发环境:高速公路持续贡献现金流,焚烧运营资产被低估。 3、瀚蓝环境:焚烧产能不断增长,业务布局持续完善。 4、蓝天燃气:经营稳健高分红。 5、新奥股份:经营稳健高分红。 #风险提示: 1、环保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环保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较多,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如果货币政策或融资环境等发生变化,公司面临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 2、政策推进力度及落实程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环保行业受政策指引、驱动属性较为明显,如果相关环保政策发布、推进或落实程度不及预期,则存在企业发展条件不及预期的风险。 3、环保治理财政资金拨付下滑的风险:环保企业多为针对政府的商业模式,若环境治理的财政资金下滑则企业订单增长或产品销售存在相应下滑的风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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